问题 | 为什么会发生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释义 | 法律分析:1. 股东未足额缴纳认缴资本金,而认为其应当享有全部股东权利,公司或其他股东不赞同的 2.名义出资人与实际出资人产生纠纷,工商登记公示效力存质疑的。 3. 股权转让后,转让人未及时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影响股权受让人享受股东权益的。 4.本人不知情,身份被冒用登记为某公司股东,后知后觉的。 5.因合伙、合作、继承等与他人共同享有股权,又不能明确划分各自比例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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