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积金按下列情形确定由谁交纳: 1、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即个人,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2、个人是单位职员的,由单位缴纳公积金。 3、个人是无业的,不是单位职业,同时也不是个体工商户的,无法缴纳公积金。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