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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三权移交具体指哪三权?
释义
    地铁建设中的三权移交是指调度指挥权、属地管理权和设备使用权的转移。在大联调通过后,建设单位的运营部门根据准备情况和接管计划逐步接管这三项权力,完成三权移交后即可开始试运营。这标志着建设单位已做好开通试运营的准备。
    法律分析
    三权移交,在地铁建设中指:调度指挥权、属地管理权和设备使用权。三权移交,在地铁建设中,工程项目联合调试(俗称:大联调)经建设单位确认通过,进入3个月的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的运营部门根据自身运营准备情况和运营接管计划,经过各专业全系统功能验证确认,陆续接管地铁系统调度指挥权、属地管理权和设备使用权的过程,称“三权移交”。三权移交结束标志建设单位已做好开通试运营准备。
    拓展延伸
    法律体系中的三权分立及其权力移交机制
    法律体系中的三权分立是指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相互制衡和独立运行。权力移交机制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将某一权力从一方转移给另一方的过程和规则。三权移交是指具体的权力转移行为,即将某一权力从一方移交给另一方。例如,立法机关可以将一部分行政权力委托给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可以将一部分司法权力委托给司法机关。这种移交旨在保持权力的平衡和有效运行。三权移交的具体指代的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这三个权力的具体转移情况,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和制度安排,具体指代的权力可能会有所不同。
    结语
    三权移交,是地铁建设中重要的阶段,代表着建设单位准备就绪,即将进入试运行阶段。在这个过程中,建设单位的运营部门逐步接管调度指挥权、属地管理权和设备使用权,确保地铁系统的顺利运行。三权移交的完成标志着建设单位已做好开通试运营的准备。类似地,在法律体系中的三权分立也是为了权力的平衡和有效运行。具体的权力移交机制可以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制度安排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五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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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0:3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