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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晋江第五实小江浦校区招生范围
释义
    法律分析:
    晋江第五实小江浦校区招生范围:高坑村、仙石村、庵上村、海尾村原住居民子女;江浦社区 “两一致”对象;陈埭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子女,军人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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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2: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