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南通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办理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申请的材料包括了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设立人的简历、律师事务所章程等文件,关于南通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办理时间的问题,下面由网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一、南通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日至9月30日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南通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办理材料1.资产证明;2.律师事务所章程;3.设立人的简历;4.设立人与原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系合伙人的需提交退伙证明;5.住所证明;6.申请书;7.《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含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申请表);8.承诺书。三、南通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办理法律规定《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8年11月19日修订)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第八条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第十一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二)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许可,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受理设立申请并进行初审,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南通地区办理个人律师事务所手续的时候,需要当事人准备好个人简历以及资产证明等相关材料申报,工作人员在审核业务之后,一般可以在25个工作日之内给出结果。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