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男方:,年龄:,民族:,职业:,身份证号码:住址: 女方:,年龄:,民族:,职业:,身份证号码:住址: 一、 双方自愿离婚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日在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自愿离婚。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 (一)双方婚生子女_____由_____方抚养,_____方每月_____日前向_____方支付子女生活费计____元人民币,直至其_____岁。(二)子女大学毕业之前的教育费、医疗费由双方平均分摊,非监护方应在见相关票据后5日内支付,但不排除紧急情况下非监护方的垫付责任。(三)如果子女对外侵权并 承担赔偿责任 ,由双方平均分摊。(四)非监护方探视子女的具体方式为: 三、 夫妻共同财产 及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明细(单物或份额价值在___元以上者)如下:(二)如果一方持有、控制的夫妻共同财产(单物或份额价值在___元以上者)未在上款列明,一经发现,另一方有权分得该财产的80%。(三) 夫妻共同债务 如下:(四)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如下:以下财产归女方所有:其他特别约定: (五)夫妻共同债务承担:四、本 自愿离婚协议书 一经双方签订即合法成立,经 婚姻登记机关 登记即具 有法律效力 。(或:本自愿离婚协议书系在人民法院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五、上述自愿离婚协议书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因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对外赔偿等,延迟支付的一方应按日向全部垫付一方支付未支付金额千分之六的延期违约金。子女监护方阻止非监护方探视或不提供探视机会的,非监护方有权取得监护权,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 精神损失赔偿 金,精神损失赔偿金金额为监护方违约行为发生时的上年度全部收入。 男方:(签字)女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本自愿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存档备案一份)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