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吉康保是吉林省实施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旨在为在吉林省境内就业的职工提供医疗保障。根据相关规定,以下人员不能参加吉康保:1.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人员;2.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包括自由职业者、私营企业主和个体经营者等;3.离退休人员,已经领取养老金或者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4.享受其他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如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适用于吉林省职工医保(吉康保),如果是其他类型的医疗保险,则参保人群和标准可能不同。同时,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查询并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未依法缴纳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补缴,并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