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一种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 1、查询打印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功能:持卡人可查询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汇缴、补缴、提取、计息等账户明细,并通过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打印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2、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账入卡功能: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持卡人可指定联名卡作为住房公积金提取帐户,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 3、储蓄卡金融功能:联名卡除了以上住房公积金服务功能之外,还具有普通储蓄卡的全部金融功能。 4、费用优惠:联名卡免收年费及小额账户管理费。 5、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员工,可以办理约定提取约定提取分为:按月、按季、按年,员工自行选择。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