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地面车位属于谁的 |
释义 | 占用共有道路停放汽车的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绿地等场地,用于停放汽车。按照《民法典》,这一部分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不得出售、附赠或出租。 一、民法典小区业主停车要交停车费吗 小区业主停车一般要交停车费。小区建筑区划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是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商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是业主共有。如果小区物业人员得到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授权,是可以收费的。 一、小区停车收费标准如下: 1、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 2、对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或者车库内的车位按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3、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对住宅业主按照该小区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对非住宅业主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若小区停车费乱收业主可以进行举报,举报小区收停车费的方式有: 1、可以向物价局举报; 2、可以向业主委员会举报; 3、可以向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举报; 4、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小区可以收停车费,若小区停车费乱收业主可以进行举报,当事人可以向物价局举报,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小区内广告收入归谁所有 小区内广告收入属于所有业主。所有在社区共有建筑火灾附属设施上张贴海报、展报、电梯等广告的收入,以及部分社区地面停车位和建筑广告的收入,都属于社区的公共收入范畴,所有权应属于所有业主。社区共有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由全体业主共有,只有业委会或业主大会有权对社区共有的公共建筑和附属设施进行处分或使用,收入也归全体业主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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