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子是婚前买的,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视为自愿赠与女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赠与人有权将财产免费赠与给受赠人。房地产赠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如果在房地产登记簿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就办理了登记手续,并办理了相关手续,视为对妻子的赠与。在法律层面上,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