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收款不入帐,其行为违反《会计法》,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如果将该款擅自使用,就涉嫌挪用资金,数额较大,拒不退还,就构成犯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将该款据为已有,其行为涉嫌贪污,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