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代位继承父亲的那一份。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份额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