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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灵活就业人员
释义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的人员。
    1、是指下岗失业人员个人或以街道、社区等组织形式,从事社区便民服务、家政服务、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等各种临时性劳务人员;
    2、不包括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建立劳动关系的私营企业就业人员;
    3、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
    灵活就业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非正规部门就业,即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工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生产组织管理及劳动关系运作等均达不到一般企业标准的用工和就业形式,主要是指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家庭作坊式的就业;
    2、独立于单位之外的就业形式,包括:自雇型就业,有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
    (1)自主就业,如自由职业者,律师、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务工作者等;
    (2)临时就业,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每月的缴费标准如下:
    1、没有单位,灵活就业的方式来缴纳,能交的社保只有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8%;
    2、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灵活就业社保费用是按月缴纳的,具体缴纳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来定;
    3、最低缴费基数为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为300%,参保人员可以自由选择缴费基数;
    4、本地户口可以自己去社保局,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如果觉得自己办理麻烦,或者外地户口无法办理,也可以通过社保代理机构缴纳五险一金。
    综上所述,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是根据当地规定的缴费基数档次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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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12: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