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执业助理医师没有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而在普通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那么执业助理医师的工作内容是什么呢? 医师助理的工作内容有: 1、检查有关病人的身体状况的信息。 2、提出有关病情治疗的建议。 3、通过医师的批准进行药物配给或治疗工具准备。 4、执行治疗程序,如注射、免疫接种、缝合伤口护理、感染管理等。 5、维持好与患者的关系,做好预约工作。 6、提供医师在手术过程中复杂的医疗程序协助。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执业助理医师有处方权吗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处方管理办法》第九条: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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