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
释义 | 法律分析:广州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在职职工75%-55%/每人每月300元,即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在社区医院及指定基层医院看病的门诊报销标准是75%,而在三甲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是55%; 2、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报销比例为65%-45%,即灵活就业人员及外来从业人员,在社区医院及指定基层医院报销标准是65%,三甲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则为45%; 3、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报销比例为80%-50%;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报销比例60%/每人每月100元。 一、医保报销条件如下: 1、新参保及中断缴费一年以上重新参保的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 2、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中断缴费不满一年的,重新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待遇; 4、中断缴费人员缴费中断期间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医保报销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总之,医保报销在职职工75%-55%/每人每月300元,即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在社区医院及指定基层医院看病的门诊报销标准是75%,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报销比例为65%-45%,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报销比例为80%-50%;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报销比例60%/每人每月100元。医保报销时一般需要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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