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中联办是指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其主要作用有:1、联系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2、联系并协助内地有关部门管理在香港的中资机构。3、促进香港与内地之间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联系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增进内地与香港之间的交往。反映香港居民对内地的意见。4、处理有关涉台事务。5、承办中央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香港中联办的前身是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成立于1947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派驻香港的机构,同时担负国家通讯社驻港分支机构的新闻职能,首任社长为乔冠华。香港回归祖国之前,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驻香港最高代表机构的身份,履行中央赋予的各项职责。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