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念的条件已经成熟。因为,第一,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经阶段,商品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特有的,我国是在公有制基础上实现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第二,商品经济同计划经济并不对立,商品经济越发达,说明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高,就越需要宏观上的指导;第三,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