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任丘市道路交通规划市域规划范围:任丘市行政辖区,包括 7 个街道办事处、9 镇、6 乡、1 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总面积为 1036.1 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西至大广高速-西外环路、东至东环路,北至津石高速公路,南至辛石北路,面积约为 184 平方公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