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部分道路有限制。 昌平以下区域范围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北环路、西环路、南环路、南环东路、龙水路、府学路和松园路相接围成范围内的道路(含上述道路)。 以上道路对外地车采取哪些交通管理措施? 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进入上述划定区域内道路,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