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 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应该退休。(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 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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