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婚生的子女应该和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婚外生的子女可以跟母亲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出生登记。母亲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没有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要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补发申请。如果是单亲提交补发申请的,要另外提交本人的书面声明和单身证明。派出所调查核实符合事实的,会为当事人办理补发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