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物业费发票是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作用: 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2、 —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这样,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因此,体现了增值税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 标准: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 3、项目填写齐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7、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8、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9、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10、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11、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七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