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 |
释义 | 法律分析:(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税率为3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算扣除系数为5%(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算扣除系数为15%(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算扣除系数为35%。 (5)房地产企业建设普通住宅出售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征收方式 第一,核定征收,按照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征收,这种模式类似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如成交价为50万元,土地增值税应为500000×1%000元。 第二,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其中又分两种情况,一是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二是不能够提供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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