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 |
释义 |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具体如下: (1)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 (2)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 (3)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5)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二、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在工作日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申报; 2、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3、申报材料经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4、项目经办人接到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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