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波医保能不能迁到杭州 |
释义 | 可以。办理过程很简单,补交齐整中断部分保费后,在宁波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社保缴费凭证,然后持该此到杭州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确认缴费年限并办理社保关系接续即可。 一、关于宁波社保转户的具体如下: 应当先在杭州市社保中心办理一个个人缴费的社保关系,具体程序是:持单位离职证明其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失业证,然后凭失业证去杭州市户口所在的的区社保中心办理个人缴费的社保关系,建立一个社保帐户,然后直接向杭州市社保中心申请办理一个外地社保关系转入的《接收函》。 然后去宁波市社保中心办理你的社保关系《转移单》,最后将《社保关系转移单》交给杭州市社保中心转入你的社保关系即可。 二、医保办理条件: 1.本市城镇户籍,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 2.本市城镇户籍,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居民; 3.本市城镇户籍,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简称低收入家庭老人)(外地户籍老人按照正常标准收费); 4.本市城镇户籍,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外地低保户和重度残疾人按正常标准收费); 5.非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各类中小学(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就读,且在本市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 6.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 7.非本市城镇户籍,长期居住本市城镇的非从业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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