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具体如下: 1、更加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反腐败是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始终讲政治顾大局,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推进。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有利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2、更加强化对公权力的监察功能。改革国家监察体制,各级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既体现了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体现了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把所有公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必将推进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3、更加强化治党治吏治权的治本功能。它既能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又能有效加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还能有效推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展现出更加强大的生命力。 综上所述,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辩证关系,对于实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一条 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