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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注册资金减少变更怎么办理
释义
    注册资金减少变更的办理流程如下:
    1、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做出公司减资的决定;
    2、编制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自股东会决定减资之日起十天之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
    4、对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5、起草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修改公司章程;
    7、公司进行变更登记申请。
    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由公司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注册资本变更:提供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2)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书)、新股东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工商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综上所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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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21:4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