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证驾驶工伤保险能赔吗 |
释义 | 按规定,只要能认定为工伤,就能享受相应工伤待遇,社保基金应当支付相关赔偿金。 一、上班途中车祸工伤赔偿标准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可以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对于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已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但是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应补足差额。 二、工伤医药费,全额可以报销吗? 工伤医药费基本上是全额报销。职工因为工作而受伤治疗,享受工伤的医疗费,工伤的医疗费是工伤保险的待遇中的一种,主要的内容包含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或者是职业病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医疗费、挂号费、住院费、药费以及就医路费会全额予以报销。如果职工需要住院进行治疗的,按照当地的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三十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在受到伤害的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受理后,六十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工伤参保职员必须在医疗终结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医保经办机构三十日工作完成费用审核结算,次月中旬市社保基金中心下拨款项。但如遇有疑问、大额医疗费用、需调查取证的,费用审核结算则不受三十个工作日限制。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请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需要说明一点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申请拨付对象为单位的,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的。工伤医疗费用一般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按照用人单位偿还。 三、公司应该赔付工伤费用有哪些 公司赔付工伤费用如下: 1、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构成伤残的,伤残职工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和离职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给工伤职工的全部赔偿项目;即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区域外交通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3、用人单位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向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仍应当承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 如因工伤赔偿办理方法为,应先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金额,再与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维护其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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