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一、以他人的名义结账打欠条构成表见代理了么 以他人的名义结账打欠条一般是不能构成表见代理的,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二、采购员用废公章出具欠条所欠货款应支付吗? 应支付。即使采购员用的是废公章,但采购员持公司授权委托书,意味着完全可以相信采购员有权自主决定购买品种、数量乃至出具欠条,采购员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基于被代理人的过失或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这种无权代理是有效的。 三、没有代理权而代理他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不一定无效。根据法律规定,该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而无权代理行为的效力有以下两种情况: 1、行为仅构成狭义无权代理; 2、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即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