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户口本和结婚证可以办理出生证明吗 |
释义 | 可以,出生证明是出生时所在医院办理的,只要事实存在,无须其他东西。 一、没有结婚证是否可以办理出生证明 没有结婚证可以办出生证明。 1、出生证明是孩子出生后,在生产医院办理的,只要父母身份证就能办理,一般在生完孩子出院前办理; 2、超过一定时间未办理,需要做亲子鉴定才能办理。 准生证跟出生证明显然是不一样的,准生证是计划生育处准许生产的证明。而出生证就是医院给孩子的出生证明,出生证去派出所上户口用的。没有前面的准生证。就没有后面的出生证的,这样的话就上不了户口的。 二、出生公证怎么办理? 申请人要亲自到公证处办公证手续,出现特殊情况要委托办理的,要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人在国内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人在国外的,要提供护照。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申请人没有出生证明的,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 三、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以下证件: 1、新生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结婚证或生育服务证; 4、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 5、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 四、新生儿办出生证明流程具体如下: 1、确定新生儿姓名,未取名字,不能办理; 2、提供以下材料,出生医学记录由接生医院提供,出生证明申领表由医院提供,家属填写,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生殖健康证即准生证,孕产妇保健册即本院建卡; 3、办证时间,为每周一、三、五,节假日除外; 4、出生医学证明为法律证件,一经办理,新生儿姓名不得更改,并要求新生儿父母中的任何一方亲自办理。超过出生后三月及以上办证的,还须提供父母双方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五、办理出生公证时应注意的事项有如下: 1、公证书中的当事人姓名要真实,有特殊要求的,必须认真审查核实后再予证明; 2、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日期,是公证证明的核心内容之一,务必准确、真实,并有确凿的证据; 3、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地名应写全称; 4、出生证明当事人父母要写明生父母的姓名。 总之,办出生证明需要的材料包括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母的结婚证等,若是没有结婚的,也可以提交非婚生情况说明。在给孩子办出生证明的时候,需要给孩子起好名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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