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孩子的社保生育险怎么用 |
释义 | 一、生孩子的社保生育险怎么用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二、生育保险包括项目包括什么 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生育津贴,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三、申报生育保险的材料有什么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总的来说,职工平时缴纳的生育保险可以在其生育孩子后使用,准备好社保卡、身份证及生育证及医院的费用清单等,社保局审核后,会在半个月内发放生育津贴。在社保项目中,生育保险不用职工个人缴纳,全部由单位承担。 四、怀孕了生育保险怎么用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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