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牛羊算可执行财产。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可执行财产的范围: 1、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2、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3、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4、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5、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人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