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要离职的,可以提供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让劳动者辞职的,因辞退产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可以调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