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绿色食品监管方式主要有: 1、企业年度检查。要每年到现场对企业进行年度检查; 2、产品抽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绿色食品产品进行检测,如2015年抽检率是27.4%,有些年份高于30%,低达到20%。工商部门把绿色食品的监督抽查作为执法的重要内容,在市场当中如果发现违规使用标志或是假冒企业,都要进行处罚,绿色食品中心和工商之间形成了很好的合作; 3、公告和通报。对于批准的或是注销的都要进行公告和通报。我们进行了质量安全预警,就是在检测机构和企业当中设置信息员,把风险尽量消化在萌芽当中,对有风险的产品抽检力度就要更大。对于质量检测不合格的产品或企业年检中达不到要求的,既取消企业的绿色食品资格,又取消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 4、市场建设。绿色食品发展的终目的是给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健康的农产品和食品,同时使企业增效、农民增收,所以必须引导企业树立品牌、建设市场。 绿色食品必须具备的条件: 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3、产品的包装、贮运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4、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标准。 综上所述,绿色食品以农林产品为主,另外还有畜禽类、水产类和饮品。企业结构也不断优化,的和省级的占了很大比例。品牌影响也在不断扩大,绿色食品商标在十个国家进行了有效注册,得到了保护,综合效益日益明显,提高了食品安全水平,增加了企业效益、农民收入。 【法律依据】: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三条 绿色食品标志依法注册为证明商标,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对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全国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查、颁证和颁证后跟踪检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