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城市户口迁回农村的要求如下: 1、申请人农转非是为了就读技工学校或者大中专院校,毕业后未就业安排将籍贯转回的毕业生; 2、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为农村户口,且非农村户口的一方在城镇没有固定的工作,并居住在农村; 3、申请人在城镇没有固定的工作与住所,并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