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财产是按百分之几分 |
释义 | 起诉离婚,并没有固定的会按照百分之几分割房子的法律规定,而是会结合婚姻生活状况,根据照顾女方、孩子、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能判决离婚。在实务中,法院认定双方离婚的依据有一项是夫妻感情破裂,在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就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受理案件之后,会就财产分割、抚养权等其他的纠纷进行处理,最后会做出判决双方离婚的判决或者调解书。 除了感情破裂之外,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些都可以在诉讼离婚的时候第一次判离。 另外,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如果您的离婚案件所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而且对于您的案件自己没有特别大的把握,建议您在诉讼离婚之前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律师会给您相应的意见或者建议,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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