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创业基金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创业项目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2、具有优势互补、富有责任心、矢志创业的核心创业团队。 3、创业项目能体现时代特点,符合国家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代表本地区或本学校大学生创业水平。 4、已实现公司化运作,具有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急需资金支持的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先考虑。 5、自愿遵守《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和监督,关心支持大学生创业公益事业。 6、获得所在高校重点推荐,自觉接受学校管理和指导。 法律依据: 《全国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 第八条 股权资助主要适用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创业项目,单个创业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三十万元。 债权资助主要适用金额需求较小且能较快实现盈亏平衡的各类创业项目,单个 创业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十五万元。 第九条 基金资助对象为诚信守法、具有创业精神和能力、做好创业准备的大学 生。 第十条 股权资助的资助期限不超过三年。债权资助的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视创业项目具体情况而定,最长资助期限不超过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