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文字作品版权登记需要: 1、独创性: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通过独立的构思和创作灵感组成,原创作品受到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是指通过印刷、拓印、录音、录像、复印、临摹、反拍、复制等方式制作一份或多份作品。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法,复制多少作品,作品的内容和思想都不会改变; 3、合法性:作品本身应当以法律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示。公民从事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享有著作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