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有独资,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全资,在我国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但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项来看,“国有全资企业”可以理解为:由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企业。 国有全资和国有独资的区别: 1、管理体系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2、治理结构不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有全资和国有独资的区别相关内容,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四条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一)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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