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国内外申请人可以向中国专利局提起的专利申请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是对技术改进提起的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可以保护产品和方法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保护方法发明,只保护产品及其结构的改进;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对产品的外观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与色彩的结合进行保护。发明专利授权时间较长,一般三至五年,但因其需要经过实质审查程序,专利授权后的专利权稳定性很高;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无需经过实质审查程序,授权较快,实用新型一般自申请日起六个月至十二个月可获得授权,外观设计一般在申请日起6个月左右即可授权。《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