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二婚领证多久才有继承权,继承遗产怎么分配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二婚领证后即形成夫妻关系,享有相互继承权。对于继承遗产的分配,夫妻共有财产一半归配偶所有,其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特殊情况可多分或少分。继承人应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协商不成可调解或诉讼。二婚只要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后,夫妻即相互享有继承权。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二婚领证多久才有继承权 民法典规定,二婚领取结婚证后,就形成夫妻关系,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权的,所以领取结婚证后就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相互继承权】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继承遗产怎么分配 1、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比例分出配偶的财产),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3、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5、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6、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7、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8、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9、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分配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 10、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纠纷的解决: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而夫妻关系是在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后成立的。 所以二婚只要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后,就相互享有继承权。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二婚领取结婚证后即形成夫妻关系,夫妻之间拥有相互继承权。对于继承遗产的分配,应先将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分给配偶,其余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分割涉及多种情况,如胎儿继承、代位继承和扶养义务等,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照顾和协商。如有继承纠纷,继承人应本着和睦团结的原则,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途径解决。因此,只要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二婚夫妻即可享有相互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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