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摩托车牌照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摩托车车牌丢了补办可以到车籍所在地车管所去申请补领。 要带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行驶证,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车管所受理之日起15日内补发号牌,补发号牌期间给机动车所有人核发临时号牌。 下面是摩托车号牌丢失如何补办的解决方案: 1。到车辆注册地车管所办理换证:携带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行驶证,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补发号牌,并在补发期间向机动车所有人发放临时号牌。 2.所需证件和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户籍的需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还需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机动车号牌字迹不清或者号牌一面丢失的,应当交回原号牌。 所需证件和材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口的还需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原件);机动车号牌辨认不清的或丢失一面号牌的应将原号牌交回。 车主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可到辖区内指定的交管部门办理车牌补办手续。在办理手续之前,车主还需要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表格填写好后,车主需要将表格和其他补办车牌所需要的材料一并交给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在查验信息无误后,出具一份警务回执单和一个临时牌照,车主可携带临时牌照上路,等摩托车正式牌照下来后,再将临时车牌替换为正式牌照。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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