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五航权什么意思 |
释义 | 第五航权,即第三国运输权,即市场准入授权国允许承运人的定期国际航班在授权国下载来自第三国的客、货,或从授权国装载客、货飞往第三国。该航权是航空公司扩展国际航线网络和发展全球市场的重要途径之一,被业界誉为“最丰富、最具有经济实质意义”的航权。 原五种航权是一九四四年芝加哥会议提出的,当时称“空中自由”或称“特权”。 第五种权利(第三国运输权):承运人前往获得准许的国家,并将从第三国载运的客货卸到该国,或者从该国载运客货前往第三国。一、承运人本国(第一国始发地)-----中途经停第三国------目的地国(第二国)承运人从本国运输客货到另一国家时中途经过第三国(也就是始发地国家和目的地国家以外的其他国家),并被允许将途经第三国拉的客货卸到目的地国。这种权利是第五航权的一种。比如中国和新加坡的双边协定允许中国承运人在东南亚选择一点作为中途经停点,并可以将当地的客货拉到新加坡。这样对中国承运人的新马泰旅游运输就非常有利,一个航班上既可以有中国-新加坡的旅客、也可以有泰国新加坡的旅客,同时因为中国-泰国本来有第三四航权所以同时还有中国-泰国的旅客。旅行社在组织新马泰游的时候就可以选择同一家公司承担所有的航程,非常有竞争力,并且方便旅客。如果没有第五航权新马泰游至少要找两家公司承运。但是要注意,能否顺利的行使第五航权,还要有中途经停国家政府的同意。二、承运人本国(第一国始发地)------目的地国(第二国))-----以远点第三国第五航权的第二种是以远点国家的运输,承运人将自己国家始发的客货运到目的地国家,同时又被允许从目的地国家上客货,并被允许运到另一国家。还是举新马泰的例子,中国和泰国的双边协定同意中国承运人将泰国的客货运往东南亚的另一个国家,并同意将东南亚另一个国家的客货运到泰国。这样,中国承运人选择了新加坡,就组成了中国-泰国-新加坡航线。 法律依据: 《国际航班过境协定》第一条第一节 每一缔约国给予其他缔约国以下列关于定期国际航班的空中自由: (一)不降停而飞越其领土的权利; (二)非运输业务性降停的权利。 本节所规定的权利不适用于对定期国际航班禁止使用的军用机场。在战争或军事占领地区及战时通往此项地区的补给路线上,此项权利的行使须经军事主管当局的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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