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重庆落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在重庆落户口需要的条件: 1、市外户籍人员在渝务工经商,主城区满5年,其他区县满3年,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 2、本市远郊31区县城镇居民,在主城区购买成套商品房住宅房且实际居住,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 在重庆落户口的规定: 1、外埠人员在重庆购买成套住房,取得合法的房屋产权证,准予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及同住父母办理落户; 2、办理手续如下: (1)申请书,身份证,户口薄,婚姻状况证明,产权证,契税证; (2)2008年7月1日以后外埠居民购买的二手房,取消《房地产转让(落户购房)登记申请审批表》,改为《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办证联》,办理户口登记申请书。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3、迁入二手房落户的(含外埠居民购房),对原住户户口未迁出,但在本市其他地区有房屋且具备落户条件的,应动员其尽快办理户口迁移。找不到原房主或有特殊原因的,由购房人写出落户申请书,自愿承担落户后所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可准予落户。 综上所述,在重庆落户口需要的条件有市外户籍人员在渝务工经商,主城区满5年,其他区县满3年,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本市远郊31区县城镇居民,在主城区购买成套商品房住宅房且实际居住,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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