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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a.五日 b.十五
释义
    

法律主观:
    


    员工处于试用期,那么员工辞职仅仅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到期员工即可要求单位结清工资, 办理离职手续 ,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员工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 进行维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 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工资 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 劳动争议仲裁 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 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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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5: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