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南京长江大桥外地车牌走会罚分。从2005年年末起,南京长江大桥24小时24钟头严禁异地号牌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道及其当地大型货车、客车行驶,当地小型客车、公共汽车可行驶,这一对策的推行主要是为了能减轻南京长江大桥的交通运输工作压力。而异地号牌的机动车辆可挑选走二桥或三桥绕道,假如外地车牌违背限行要求在南京长江大桥行车,可能处罚100元,记3分。 为确保涉及到民生工程,特惠对外开放立交桥的货运运输,长江大桥除晚间23:00至次日晨6:00,容许当地中小型及下列大货车办理通行证后车行驶,但严禁重型货车行驶。 罚款是行政处罚,罚款是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货币而使其遭受一定经济利益损失的处罚形式。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不需要经人民法院判决,只要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即可执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公安局依治安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即可执行。违反工商管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工商行政管理的具体规定程序作出决定即可执行。罚款是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货币而使其遭受一定经济利益损失的处罚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