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分裂症患者能否离婚? |
释义 | 婚姻感情破裂可准予离婚,但需考虑特殊情况。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家暴、恶习等。若婚前隐瞒病情或一方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可视为感情破裂。离婚方式有协议和起诉离婚,但对于患病一方,需通过法院起诉离婚以保护其权益。处理共同财产时应倾斜对患病方,并提供帮助。人民法院将进行调解,若无效则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久治不愈的,准予离婚;如果原来感情很好,生有子女的,应作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果事实证明夫妻关系无法维持,经安排好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婚姻存在是以夫妻感情为基础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予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前提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这种情况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离婚的方式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是双方平等自愿基础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再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起诉离婚,是双方协议不成或有特定情况下,必需通过起诉,由法院依法对争议问题进行处理,再依法判决离婚。 例如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很难自愿理智的平等协商,对有关争议也很难公平处理,为保护有疾病方权益,只能起诉离婚。由法院指定监护人参与,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其权益不受侵害。法律规定,夫妻有互相扶着扶助的义务。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对患病一方有所倾斜,并且对方要在其财产中分出一部分对患病一方以后的生活给予帮助。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的具体意见,婚前隐瞒病情、婚后久治不愈等情形可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应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符合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情形的,应准予离婚。离婚方式有协议和起诉两种,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对于患有精神疾病的一方,起诉离婚可能更合适,法院会指定监护人保护其权益。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倾向患病一方,并给予帮助。保护双方权益是离婚案件审理的核心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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