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哪个部门核发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哪个部门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怎么办理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 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单位与个人,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并综合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审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包括的附图和附件,按照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以及个人建房等不同要求,由发证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附图和附件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市城市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三、未取得许可证就动工的处罚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四、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供的证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 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3、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附规划条件。不需要土地使用权证件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权人同意项目建设的证明材料,或者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工程建设的批准文件; 4、标明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地形图,市政管线类项目还需标明地下现状管线; 5、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6、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7、城市建设基础配套费完缴证明或相关的政府减免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建设单位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和有偿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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