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
释义 | 律师分析: 享受学费补偿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是指湖南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及以后年度应届毕业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学费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除外。中央部属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按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外省高校毕业生到湖南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且未在就读省份享受相关学费补偿、助学货款代偿政策的,参照了《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二条 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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