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黑龙江省最新退休标准 |
释义 | 黑龙江省最新退休标准如下: 1、基本养老金标准,黑龙江省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分为城镇和农村两种,具体标准如下: (1)城镇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最低为210元/月,最高为3590元/月; (2)农村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最低为110元/月,最高为2300元/月。 2、退休金标准,黑龙江省的退休金标准分为企业退休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两种,具体标准如下: (1)企业退休金标准:根据企业缴费年限、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计算,最高不超过基本养老金标准的3倍;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标准:根据职工工资水平、职务级别、职工缴费年限等因素综合计算,最高不超过基本养老金标准的3倍。 退休手续办理所需材料: 1、填报《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一); 2、填报《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二份(附件二);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审查后退回); 4、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出具减员的证明; 6、本人出具委托南方人才市场办理退休的书面通知。 综上所述,退休手续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有关于退休手续办理的具体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的人社部门或者退休服务机构。同时,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应当认真核实各项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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